公正性、保密性声明
为贯彻本公司检测工作的公正性,科学性和准确性,保证本公司检测工作的运作符合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总局令第163号及修改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(总局令第39号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(RB/T 214-2017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》和《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生态环境监测要求》(RB/T 041-2020)及相关法律、法规要求,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,持续改进管理体系,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,特声明如下:
1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活动,按检验检测规范、标准开展工作;履行法律义务,承担法律责任。
2、遵守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、诚实信用的原则;恪守以爱岗敬业、诚实守信、办事公道、服务群众、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;承担社会责任。
3、本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,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外部干扰,能够独立完成检测任务,独立承担法律责任,保证第三方公正立场。
4、在检验检测活动中,杜绝因各种利益关系可能导致干扰影响数据、结果偏离的现象发生,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合法公平公正,对社会和客户负责,数据、结果经得起历史的验证。
5、本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中的:环境保护监测;环境应急治理服务;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;水利相关咨询服务;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;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生态资源监测;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地质勘察技术服务;土壤调查评估服务;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;固体废物治理;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;水文服务;土壤整治服务;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;水土流失防治服务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;地质灾害治理服务;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;大气污染治理;水污染治理等与许可项目的检验检测服务的管理、财务、人员各自独立,不影响公正性。
6、 重视客户对检验检测各工作环节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和诉求,及时给予回复;维护客户的正当权益;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;严格保守客户信息。
7、 不断提升公司内部各项工作管理水平,确保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正确实施和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,把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在生产的全部过程,以质量保信誉,以信誉求生存。
8、本公司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严格保密。本公司为客户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,检测的样品和技术资料存档保管,严格保密,无关人员不得查阅。
9、本公司工作人员遵纪守法,不接受被检单位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提出任何与检测无关的要求;不参与任何有损检测工作公正性的活动;不伪造记录、不篡改数据、不弄虚作假。
10、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原始记录、检测报告等有关信息和资料,严禁利用检测结果谋取私利。
11、本公司工作质量接受上级部门、委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检测服务质量,为所有客户提供更高效、更优质的服务。
12、公司承诺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。
13、本公司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,采样人员与分析人员、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、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。
公司承诺:最高管理者、管理层和全体员工都忠诚于公司的公正性、保密性政策承诺,始终将遵守行为规范,实现承诺的保证贯彻于全公司的行动之中。